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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报酬所得和个税关系复杂有雷区,点进来看

更新时间:2020-07-16

小张同学在A企业上班,鞠躬尽瘁一个月,终于到了发工资的时候,拿到工资条的他犯了难,会计发给他的工资条写着小张童鞋的劳务报酬费10300元,个税扣除劳务报酬20%,也就是2060元,小张同学已多年资深的经验一眼就看出个税扣多了。
那么阅历丰富的张同学是不是对的呢?实际上的确扣多了,会计应该按照不含税收入扣除20%的费用,计算出收入额后,再按收入额的20%计算代扣个税,那么不含税收入就是小张的劳务报酬除以含税价得出不含税收入为10000元,接下来收入额为的计算为10000*(1-20%)=8000元。计算出收入额才可以在计算扣缴部分,也就是8000*20%=1600元。
企业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类似的关于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的业务,如何支付个人劳务报酬,支付多少劳务报酬,都与税收有着紧密联系,所以今天小编给大家汇总各几个常见问题为大家科普一下,如果恰好你是财务人员,一定要注意避免踩雷区哦!

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的,是不是不需要申报个税?

疫情降临以后,小微企业在这个问题在小微企业中是常见问题。不超800元也是需要申报个税的。公司作为劳务报酬的支付方,扣缴个税是应尽的义务。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没有超过800元的,由于计算预扣预缴时“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,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”,所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元。“0”元并不代表不需要申报。这个问题属于最基本的常识了,财务小伙伴千万不要在这上面栽跟头哦!

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,不需要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吗?

会计讲究的就是一板一眼,有票为据。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,当然也是需要发票,才可以税前扣除的,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“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不超过500元的,也可以用收款凭证税前扣除”无论你是哪一种,凭证是检查事实的唯一标准。

支付同一自然人的同一项目的劳务报酬,一个月内多次取得的每笔收入都需要扣除吗?

在支付劳务报酬时,劳务报酬所得是否需要扣除,要先看劳务报酬是否属于一次性收入。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应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;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,则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。

支付自然人的劳务报酬,在代开发票环节由税局大厅来征收个税吗?

你想偷懒生活当然不允许你这样做。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,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,而是由支付劳务报酬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。
不知道小编的这几条小总结有没有帮助到你呢,如果你有更多建议和问题,可以通过评论区告诉我哦,关注我随时帮你涨知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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