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核及证书领取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21-11-25
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,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,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考试成绩合格单(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://kzp.mof.gov.cn/打印)到考试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并领取证书。
2021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可委托他人审核并领取。代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考生身份证复印件、考试成绩合格单领取资格证书。
考生按照本人报名时选择的考区领取资格证书,领取时间、地点如下:
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考试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,没有进入《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》的,请通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进入。请阅读内蒙古会计网(www.nmgacc.cn)首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相关信息。